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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我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1 13:35:36 |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现就做好我市2017年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及对象 

  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不符合相关职称初定条件的,均应参加国家、省或市统一举行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中市考试类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等国家统考类职称系列)。专科以下同一学历晋升员级及助理级资格,按照初定一次,考试一次的原则办理。 

  二、报考条件 

  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报考员级资格条件(不含中小学教师系列): 

  1、高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 

  2、中专或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 

  (二)报考助理级资格条件(不含中小学教师系列): 

  1、中专毕业,初定员级资格且满4年,其中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或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专科毕业,初定员级资格且满2年,其中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 

  3、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 

  4、其它不具备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即毕业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各类国民教育有效学历毕业生。 

  (三)报考中小学幼儿教师系列条件(均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1、报考三级教师资格条件:中专毕业后,在幼儿园教师岗位上工作4年以上。 

  2、报考二级教师资格条件: 

  (1)中专毕业,取得员级资格后,在幼儿园教师岗位上工作4年以上或中专毕业后在幼儿园教师岗位上工作7年以上。(年限截止于2016年年底) 

  (2)专科毕业后,在幼儿园、小学教师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3)本科毕业后,在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 

  三、专业科目设置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计算机基本操作知识和专业科目知识两部分组成.其中,计算机基本操作知识为必考内容。具体专业科目参考资料如下: 

  教育系列:教育学基础。 

  新闻系列:新闻学基础。 

  医药专业:医药市场营销学、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农业系列:农业经济基础知识。 

  工程、政工等其它系列: 现代科学技术概论。 

  计算机基本操作知识。 

  四、考试形式、合格标准及证书 

  1、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实行无纸化计算机考试方式。 

  2、考试由系统针对不同专业,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并由计算机进行阅卷。除医药系列外,每个专业科目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员级和助理级合格分数线分别为60分和75分。医药系列(两科)考试满分为200分,员级和助理级合格分数线分别为120和150分(均为合计)。 

  3、考试合格人员由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统一印制的《南京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定于2017年10月下旬(详见准考证),医药系列(两科)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即90分钟/科,其余系列均为单科,每科90分钟。 

  六、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 

  2017年南京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市统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至9月24日,报考人员登录“南京人事人才服务网”,进入职称频道,输入“登录名”及“密码”(新用户需进行注册)点击“初级职称考试”填写基本信息并保存,待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于2017年10月15日起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2、考试合格人员的《南京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领取时间由“南京人事人才服务网”统一发布。 

  3、联系电话 

  报考咨询电话:83151883、83151966     

    准考证打印咨询电话:83151853、83151920。 

  七、收费标准 

  根据市物价局宁价费(2002)062 号文件精神,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费按10元/人.科收取,考试费(含考务费、上机费)按70元/人.科收取,医药系列两科合计为160元/人,其它系列均为8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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