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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社保费每月最少缴227元
发布时间:2013-05-28 19:56:00 | 浏览次数:


【导语】:从13年6月起,南京实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由原1140元/月调整为1320元/月,二类区由原930元/月调整为110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个人社保费每月最少缴227。03元

记者了解到,新基数2013年7月1日起执行,调整的社保费将在8月份补缴。

记者算了一下,以下限1973元为基数缴纳的职工,每月个人负担的养老保险费最低为227。03元,比去年度增加19。69元。

按照省人社厅近年来对缴费基数上下限的规定,对于南京等城镇非私营单位全部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水平的地区,上限可以以不高于当地数据的300%确定,南京2011年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559。41元,那么南京2012年度的社保缴费上限为13678元/月,比上年度增加1483元。

最低缴费基数并不是标准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提高,是不是200多万参保职工都要调整有关负责人表示,最低缴费基数并不是标准基数,只有工资收入较低的参保职工是以下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一般情况下,单位和职工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就是说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他工资性收入等。

参保人员如果想知道自己的社保缴费基数,单位是不是如实申报的,可以用这个简单的办法算一算。比如:你某月工资条上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了200元,该职工的缴费基数为200÷8%,算出是2500元。如果该职工去年每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超过了2500元,则证明少缴了。


最低工资包括个人缴纳的社保费

从13年6月起,南京实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由原1140元/月调整为1320元/月,二类区由原930元/月调整为1100元/月。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提醒,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这意味着,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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